深圳瑞捷(300977)_公司公告_深圳瑞捷: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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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8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9月16日在深圳市坂田街道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26层尊重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由监事会主席孟祥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5年9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3.1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授予26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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