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300981)_公司公告_中红医疗: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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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红医疗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7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4,745,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8,288,946.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6,456,353.74元,扣除募投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后超募资金为1,316,713,653.7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日到账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50Z000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丁腈手套项目42,974.2742,974.27
2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7,974.2757,974.27

截至2025年

日,公司在上述两项募投项目中分别投入42,974.27万元及15,000.00万元,合计投入资金57,974.27万元,完成率100%。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54,1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股权对价、4,710.55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迈德瑞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对价、

588.82万元用于支付深圳迈德瑞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创始股东第一期业绩对赌款项、18,185.79万元用于投入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一期

条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

三、本次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调整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SEA1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10.92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5.8

亿元(部分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投入)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中红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和中红国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4.06亿元和人民币

1.74亿元,之后再由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按持股比例将上述资金共同为中红医疗SEA1公司增资,剩余部分投建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为提升产线生产效率和数智化水平,并根据海外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内

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印尼项目(SEA1项目)投资额度,本项目总投资额由人民币10.92亿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人民币14.77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7.385亿元(部分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投入)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1695亿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2.2155亿元(或等值外币),之后再由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按持股比例将上述资金共同为印尼公司增资,剩余部分投建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红医疗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一期20条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

(2)项目主体:PTEXCELLIFECARE;

(3)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建设20条双模丁腈手套生产线;

(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4.7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出资方式:本项目以14.77亿元现金投资建设,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7.385亿元(部分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投入)分别为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1695亿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2.2155亿元(或等值外币),之后再由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按持股比例将上述资金共同为印尼公司增资,剩余部分投建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

(7)建设周期:18个月;

(8)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固定资产项目金额(人民币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
1土建工程3.69124.99%
2生产线及设备8.75459.28%
3土地成本0.8445.72%
固定资产合计13.28989.99%
序号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
1原料0.4052.74%
1.1丁腈胶乳0.3192.16%
1.2辅料0.0860.58%
2库存商品0.5373.64%
3应收账款0.5373.64%
流动资金合计1.47910.01%

)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印尼项目

条丁腈手套生产线的总投资约

14.7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项目预计不含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约为

6.72年至

8.49年,投资报酬率约为

7.32%至

10.41%。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使用的数据为公司依据当前市场情况的测算结果,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国际形势、地缘政治、国际贸易政策、市场环境、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PTEXCELLIFECARE;(

)注册编号:

041224009468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印度尼西亚;(

)经营范围:医疗保健的橡胶制品行业;其他橡胶制品行业;通用印刷业;(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新加坡公司占比70%,香港公司占比30%;(

)注册与财务指标情况:印尼公司2024年

日注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截至2025年

日,印尼公司资产总额18,546.87万元,负债总额

44.74万元,净资产18,502.12万元;2025年1-12月,印尼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17.84万元,净利润-17.84万元。(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新加坡公司与香港公司相关情况:

①新加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0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4年度,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8,440.06万元,负债总额35.93万元,净资产8,404.13万元;2025年1-12月,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89万元,净利润16.89万元。(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②香港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22,029.03万元,负债总额19,988.73万元,净资产2,040.31万元;2024年度,香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20.10万元,利润总额-3.65万元,净利润-3.8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46,862.78万元,负债总额34,203.48万元,净资产12,659.30万元;2025年1-12月,香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891.80万元,利润总额464.85万元,净利润582.41万元。(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项目必要性

印尼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积极应对当下政策环境变化,拓展海外业务;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头部地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效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4、项目可行性

公司20余年来深耕一次性防护手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技术,同时公司现金流充裕,能够为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的建设及运营提供有力支撑。

5、募集资金使用的保障措施及人民币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投入的操作流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次公司拟投入的超募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境外销售的回款币别主要为美元,公司对于用于本项目的部分款项先以自有外汇支付,后续统计以自有外汇资金用于本项目的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进行置换,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减少汇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资金管理本部统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等方式以投建本项目的情况与拟置换情况(外汇支付金额按照交易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2)资金管理本部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经公司内部资金调拨流程审批后,方可进行置换;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4)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包括对上述资金支付情况的核查。

6、授权等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及建设、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等,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止。并同意中红医疗及其子公司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度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升产线生产效率和数智化水平,同时根据海外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实

际情况,本次拟增加印尼项目投资额度以建设国际先进水平高端丁腈手套生产线。印尼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拓展海外业务空间,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意见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增加印尼项目投资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印尼项目追加投入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及建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与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等具体事宜。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龙龙雷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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