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3证券简称:玉马科技公告编号:2025-056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年10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办理143.9992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4.12元/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308,131,2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029,590股后为302,101,6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30,210,161元/308,131,200股×10股=0.980431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8043元。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308,131,2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029,590股后为302,101,6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30,210,161元/308,131,200股×10股=0.980431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80431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
-V=4.12-0.098043-0.0980431=3.92元/股(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4.12元/股调整为
3.92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4.12元/股调整为3.92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