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300996)_公司公告_普联软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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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软件、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普联软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7号)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429,326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2,932,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956,900.8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7,975,699.2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1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71C000392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告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国产ERP功能扩展建设项目8,529.618,529.61
2数智化金融风险管控系列产品建设项目4,915.814,915.81
3云湖平台研发升级项目10,847.8510,847.85
合计24,293.2624,293.26

注1: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注2:上表所列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依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5年

日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人民币3,401.81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31.29万元,合计金额人民币3,533.1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71A025048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401.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截至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万元)拟置换金额(万元)
1国产ERP功能扩展建设项目8,529.611,674.181,674.18
2数智化金融风险管控系列产品建设项目4,915.81774.64774.64
3云湖平台研发升级项目10,847.85952.98952.98
合计24,293.263,401.813,401.81

注:上表所列承诺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131.29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131.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律师费用66.0466.04
2审计及评级费用59.4359.43
3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773.77
4本次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2.052.05
合计131.29131.29

注:本次发行相关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已在发行阶段自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不涉及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2025年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3,533.10万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联软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听良丁志皓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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