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300996)_公司公告_普联软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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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联软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同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五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内部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经年度考核确定,按年度发放。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的薪酬。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

第七条独立董事薪酬(津贴)。独立董事的薪酬,结合公司实际及可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确定或调整,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第八条职工代表董事薪酬。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岗位或职位的薪酬标准发放,不再按董事职位另行发放薪酬。

第九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经年度考核确定,按年度发放。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第十二条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第十三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指含税薪酬。发放时其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章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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