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审阅相关资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属于“85>S≥70”范围,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为
0.60,前述人员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3,200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因此,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