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_公司公告_利和兴: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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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3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签署概况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某公司根据《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相关约定向公司发出设备采购需求,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0.00万元(含税)。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0.00万元(含税),合同虽然已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次销售业务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具体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三、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技术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

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客户相关保密约定,本次交易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公司按规定对具体客户信息、合同要素等进行豁免披露。公司将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销售合同》。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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