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表决,决定选举张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张圆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三年。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7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张圆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2月出生,获西安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学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专员、产品经理、OTC市场经理,青岛百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非处方药市场部经理、非处方药市场部总监,百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关系管理部总监。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5年9月17日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董事。现兼任控股股东百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百洋美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职位。
截至本公告日,张圆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董事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