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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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定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持有公司5,152,000股股份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79%)。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特定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5,152,000 | 2.3590% | 5,152,000 | 2.35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52,000 | 2.3590% | 5,152,000 | 2.359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博科有限合伙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东博科有限合伙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博科有限合伙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特定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