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5,603,360.2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69,011,454.93元。根据《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2025年6月末的未分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配利润为1,755,973,171.36元。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截至2025年8月20日总股本280,770,9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497,945股后的股本278,273,02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7,395,560.15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53%。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超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