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润丰股份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3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号)同意注册,润丰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9,0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18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880.93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 1 | 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 3,652.55 |
| 2 | 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本次拟变更) | 6,501.51 |
| 3 | 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 | 10,847.00 |
| 4 | 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 | 10,347.00 |
| 5 | 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 | 133.29 |
| 年草甘膦可溶粒剂(本次拟变更) | ||
| 6 | 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 | 10,029.00 |
| 7 |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7,860.00 |
| 8 |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 27,648.28 |
| 9 | 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本次拟变更) | 12,988.91 |
| 10 | 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已变更) | 49.44 |
| 11 | 农药产品全球登记项目(拟新实施项目) | 47,024.47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880.9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8,646.65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6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润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剩余超募资金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注2】:上表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中列示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本次终止后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702.70万元、15,880.02万元、8,361.95万元以及剩余超募资金79.79万元(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农药产品全球登记项目”。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拟实施的上述“农药产品全球登记项目”中涉及的相关国家农药产品登记支出大部分发生在境外,需要使用外币进行支付,且涉及的国家较多,存在部分国家货币在国内的购汇渠道有限、支付周期较长、支付手续复杂且支付成本较高等实际情况,公司以外销为主,持有较多外汇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外汇资金
先行支付,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农药产品全球登记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实施新项目的公告》。
基于上述原因,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先以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业务部门根据“农药产品全球登记项目”实施进度提交付款申请,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使用自有外汇资金进行款项支付,编制包含外汇种类、金额、支付日期、折算人民币金额等信息的台账,并汇总相应的自有外汇资金付款凭证、付款审批单、协议、发票等资料。
2、财务部按月将以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台账报财务总监审批,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财务总监审批以及履行相应付款审批流程后,财务部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等额人民币资金(以支付外汇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进行,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五、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丰股份本次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润丰股份本次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孙彬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