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_公司公告_深水规院: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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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038证券简称:深水规院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深水规院股票代码30103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战刘晓蓉
电话0755-331810380755-33181038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4栋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4栋
电子信箱ir@swpd.cnir@swpd.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26,837,604.67393,022,424.32-1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174,109.0045,286,636.95-11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753,711.4845,797,416.94-119.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4,090,029.30-41,536,458.16-270.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770.2030-113.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770.2030-113.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0%5.24%-5.9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840,445,140.011,972,901,812.06-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71,706,933.00893,668,242.00-2.4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24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7.50%83,655,0000不适用0
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00%29,001,2000不适用0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25%25,096,5000不适用0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50%16,731,0000不适用0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65%8,144,5000质押4,072,250.00
冻结24,644.02
BARCLAYSBANKPLC境外法人0.31%700,7800不适用0
陆寒境内自然人0.26%580,1700不适用0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23%517,3950不适用0
UBSAG境外法人0.22%501,1660不适用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境外法人0.22%491,795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国资委。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陆寒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580,170股,合计持有580,17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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