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301039)_公司公告_中集车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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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5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控股子 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6 年3 月24 日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及其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对销 售汽车业务提供金融支持,本集团基于销售产品之目的而对所属客户就金融机构 向有关客户的买方信贷贷款提供合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 亿元的担保,其 中为客户向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 下属金融机构融资而提供的担保上限余额为人民币8.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及其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担保 的公告》。

一、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客户通过向中国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 构获得融资以购买本集团产品。基于行业惯例,本集团根据对相关客户的信贷评 估,为其向本集团购买产品而向中国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中集 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于2024 年8 月22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2024 年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 年第六次会议及于2024 年 9 月27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财务担保 及保证金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集集团签订《财务担保及 保证金框架协议》,设定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2026 年12 月31 日、2027 年 12 月31 日止各年度本集团因其客户融资购买本集团产品而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 行金融机构融资而提供财务担保的最高日结余为人民币8.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 年8 月23 日披露的《关于拟签订财务担保及保证金框架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经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上2025-2027 年财务担保最高日 结余上限后,公司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于每年对本集团客户购买本集团产品而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提 供财务担保的事宜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本次申请2026 年度本集团为本集 团客户购买本集团产品而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财务担保的最高 日结余为人民币8.2 亿元。

中集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中集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本集团为客户购买本集团产品而向中集集 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财务担保及履约保证金,构成关联交易,中集集 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担保权人。

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曾邗先生、王宇先生、贺瑾先生回避 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 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取 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财务担保所涉及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审核确认后并纳入贷款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或客户。经公司资信审核,公司 将资信优良的经销商或客户推荐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资信不佳的经销商 或客户,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不再将其列入享受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贷 款的范围。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伯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80 年1 月14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39,252.038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69509J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 号中集研发中心8 楼(办公)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制造修理集装箱及其有关业务,利用该公司现 有设备加工制造各类零部件结构件和有关设备,并提供以下加工服务;切割、冲 压成型、铆接表面处理,包括喷沙喷漆、焊接和装配;集装箱租赁。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中集集团无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经审计)

/2025 年1-9 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475,223.60 17,525,204.30

净资产 6,801,980.20 6,901,946.80

营业收入 17,766,409.80 11,706,084.40

净利润 419,515.70 239,485.70

(二)关联关系

中集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中集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集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货款支付能力 和履约能力。

四、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担保对象:公司推荐并经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并纳入贷款 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或客户;

2、担保范围:本公司的客户以及经销商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在金融机构审 核确认后并发放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3、担保额度:基于销售产品为目的而对所属客户就金融机构向有关客户的 买方信贷贷款提供合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 亿元的担保,其中为本集团部 分经销商和客户购买本集团产品而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财务担 保的上限余额为人民币8.2 亿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履约保障措施:主要包括:(1)车辆抵押:客户需要在金融机构规定的 时间内,完成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的,必须实 现同等价值的实物抵押;对于不能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的区域,原则上不得开展车 贷业务。(2)反担保:融资购车客户必须提供反担保措施。(3)贷后管理与司法 救济:对于逾期客户需加强催收并及时启动司法救济。

本集团将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及 担保对象协商约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集团部分客户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以购买本集团产 品,本集团为该部分客户购买本集团产品而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提供财务担保及履约保证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担保权人。

本集团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财务担保乃按一般商业条款 或与本集团向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及/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财务担保的合 同条款相比较对本集团更为有利的商业条款订立。

五、提供担保的原因、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若干客户可能会从中国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中集集 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以购买本集团的产品。根据该项融资安排,为 保障客户的利益及为客户提供融资,本集团根据对相关客户的信贷评估与贷款方 (即中国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中集集团下属金融机构))订立 财务担保合同以提供财务担保。

提供财务担保以促进本集团客户自本集团购买产品是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 服务,并且为半挂车及上装行业的常见做法,合乎市场惯例。

依据本集团现行的《中集车辆集团车贷业务管理办法》《中集车辆集团车贷 业务贷后操作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本集团采取若干内部控制程序及风险管理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采用既定审查流程和评估标准,在向客户提供财务担 保之前对相关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确保购车客户需为符合本集团及合作银行或 租赁公司要求的自然人和法人客户;(2)核对相关证明文件的信息,包括客户近 期业务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运营收益的材料和抵押办理所需的资料;(3)获得指 定人员核准;(4)进行适当的贷后管理,包括定期监控客户的还款情况、逾期催 收、司法救济等,以降低本集团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风险。

因此,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是基于本集团客户向本集团购买产品而向中 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本集团根据行业惯例为其在中集集团下属非银 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财务担保,本集团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集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2 月28 日,本集团与中集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2026 年1-2 月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6,323.36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51.66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4,507.77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11.20

合计 10,893.99

(二)关联租赁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2 月28 日,本集团与中集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 的各类关联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01.85 万元。

(三)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本集团在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7,455.77 万元,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2 月28 日, 本集团在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发生额为人民币0 万元。

(四)其他关联交易

本集团为部分客户购买本集团产品而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提供财务担保。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本集团为部分客户购买本集团产品而向 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财务担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03.24 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本集团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0 万元。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本集团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24.52 万元,占 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54%。其中,本集团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02.23 万元(其中,对向中集集团下属 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客户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03.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19%;本集团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5,122.27 万元,占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35%。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本集团对本集团客户逾期债务对应的代偿余额为 人民币1,830.00 万元,与之相关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249.48 万元。2026 年1-2 月因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 元。根据财务担保安排,若客户违约,本集团 有权收回客户向本集团所购买的产品。同时,本集团通常要求客户向本集团提供 反担保,即倘若客户拖欠银行款项,且已收回车辆的出售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本 集团提供代偿的款项,则客户同意承担未清偿的本金、利息、罚金、法律费用及 其他相关费用。

八、相关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为客户购买公司产品而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财务

担保,是基于行业惯例的日常经营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客户购买公司产品而向中集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财务 担保,采取了对客户的资信调查、车辆抵押、客户提供反担保、贷后管理及司法 救济等风险控制措施,将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 于市场惯例行为而作出,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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