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