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301048)_公司公告_金鹰重工: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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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301048证券简称:金鹰重工公告编号:2026-005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计为292,775.00万元(上述总额不包含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告编号:2026-002)。2025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82,65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额为278,848.03万元。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肖绪明、宋鸿娟、李波、田新宇回避表决。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宋鸿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4次会议,该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6年预计金额(万元)2025年发生金额(万元)(未审数)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市场原则11,500.0010,946.93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市场原则275,780.00262,655.98
关联方租赁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物业出租市场原则450.00431.83
物业承租市场原则1,140.001,081.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6年预计金额(万元)2025年发生金额(万元)(未审数)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根据薪酬办法支付505.00502.02
其他关联交易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培训收入市场原则1,080.001,030.87
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2,320.002,198.45

注: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未审数)2025年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市场原则10,946.9317,300.00-36.72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市场原则262,655.98258,300.001.69
关联方租赁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物业出租市场原则431.831,200.00-64.01
物业承租市场原则1,081.951,100.00-1.6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根据薪酬办法支付502.02550.00-8.72
其他关联交易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培训收入市场原则1,030.871,100.00-6.28
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2,198.453,100.00-29.08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相关交易基于市场动态及业务发展需求而开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适时调整。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波动,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整体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注:本表列示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由财务部初步统计,均为未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具体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3477B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郭竹学
注册资本173,9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3.3.14
营业期限2013.3.14至长期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全部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2.控股股东: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154014090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
法定代表人戴弘
注册资本22,461,59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铁路运输设备、设施、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租赁;铁路专用设备及相关工业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销售、租赁;通信、信号、供电、供水、工务设备的研制、生产、安装与修理,工务线路、桥涵、隧道修理,装卸机械、机械动力、仪器仪表及货运安保设备的研制、生产、安装与修理,铁路线路、站场设备技术开发与应用;基本建设(包括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的承发包、组织协调与管理,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与管理,地方铁路、专业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勘测、设计与施工,工程质量检测、测量、实验,地基、路基、土石方、结构处理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咨询、服务,无检测技术应用);物资生产、采购与供销(包括原材料、配件的采购、供销与储存,铁路器材、设备、配件的生产、采购与销售,铁路用料、林业等加工、开采、生产与销售,铁路工业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道路运输辅助活动);生活服务与生活服务设施的经营、维修、管理(包括乘务人员公寓服务,铁路招待所、食堂、饭店、旅店、商店、浴池服务及其电力供电业务,职工生活物资的生产、采购与供应,食品、生活品的批发与零售,旅游、旅行、广告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陆运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外经济贸易;卫生保健、文化设施服务;装卸搬运;仓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自有房屋和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商务信息咨询;铁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与咨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设计,机电产品及技术,信息及通讯网络技术系统集成、研发和服务;安防技术服务;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及相关产品批发零售;在国家行政机关授权范围内,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和轨道衡、计量器维修工作;铁路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花岗岩等石料开采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国家允许开办的其他经营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05.3.18
营业期限2005.3.18至长期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全部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体项目需求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肖绪明、宋鸿娟、李波、田新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正常所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4次会议认为:公司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4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决议;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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