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信濠光电股票代码:301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国豪先生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御龙居一致行动人:梁国强先生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后瑞第二工业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9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濠光电、上市公司、公
司
| 信濠光电、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梁国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梁国强先生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因司法拍卖股份过户转让减少2,268,000股,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减少至18,671,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0%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梁国豪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御龙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否姓名:梁国强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后瑞第二工业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股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持有信濠光电股份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国豪先生和梁国强为兄弟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梁国豪先生与梁国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名单,梁国豪先生前期所持2,268,000股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梁国豪 | 持有股数 | 16,403,261 | 8.08% | 14,135,261 | 6.9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403,261 | 8.08% | 14,135,261 | 6.9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梁国强 | 持有股数 | 4,536,000 | 2.23% | 4,536,000 | 2.2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36,000 | 2.23% | 4,536,000 | 2.2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合计 | 持有股数 | 20,939,261 | 10.31% | 18,671,261 | 9.2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939,261 | 10.31% | 18,671,261 | 9.2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名单,梁国豪先生前期所持2,268,000股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梁国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0,939,2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1%;本次权益变动后,梁国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8,671,2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2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梁国豪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并轮候冻结状态,其一致行动人梁国强持有的1,200,000股公司股份被质押、840,000股公司股份被冻结。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梁国豪先生的630,000股公司股份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梁国豪先生的917,280股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划转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梁国豪先生的3,276,000股公司股份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梁国豪先生的2,671,498股公司股份已被司法拍卖但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截至目前,梁国豪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为15,626,236股(统计口径为截至目前已拍卖过户完成、拍卖成功尚未过户,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的数量为准),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梁国豪
| 梁国豪 | 梁国强 |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 |
| 股票简称 | 信濠光电 | 股票代码 | 30105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梁国豪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股份转让)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20,939,261持股比例:10.3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18,671,261变动比例:9.2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2月4日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梁国豪
| 梁国豪 | 梁国强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