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600%),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隆创投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裕隆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32%),其持股比例从6.2600%下降至5.9968%,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南丰镇兴园路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2026年1月14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因自身资金需求,在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32%),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6,533,000股减少至6,258,300股,持股比例从6.2600%下降至5.996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海锅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063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274,700 | 0.2632% | ||||
| 合计 | 274,700 | 0.2632%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6,533,000 | 6.2600% | 6,258,300 | 5.9968%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33,000 | 6.2600% | 6,258,300 | 5.996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的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