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301063)_公司公告_海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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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600%),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隆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裕隆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其持股比例从6.2600%下降至

5.263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裕隆创投集中竞价交易2025/11/14-2026/2/426.091,040,0000.9965%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裕隆创投合计持有股份6,533,0006.2600%5,493,0005.26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33,0006.2600%5,493,0005.26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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