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301069)_公司公告_凯盛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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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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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69证券简称:凯盛新材公告编号:2025-044债券代码:

123233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

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并保证披露的公司相关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健康”)发行的华邦健康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5华邦EB”,债券代码“117227”,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从39.75%减少至36.44%。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华邦健康于2025年4月22日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并于2025年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25华邦EB”,债券代码“117227”,发行规模6亿元,期限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14.88元/股。2025年4月30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

华邦EB”的换股价格由

14.88元/股调整为

14.8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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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华邦EB”于2025年10月23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2025年10月

日起至2028年

日止。换股期内,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近日,公司收到华邦健康出具的《关于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持股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已于2025年

日完成换股13,921,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华邦健康的持股比例从39.75%减少至

36.44%。

二、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23日
股票简称凯盛新材股票代码301069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1,392.11553.31
合计1,392.11553.3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可交换债券换股)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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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6,721.6039.7515,329.484536.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721.6039.7515,329.484536.4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华邦健康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华邦健康持股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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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披露信息,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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