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_公司公告_广立微:关于召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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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1095证券简称:广立微公告编号:2025-059

关于召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截至2025年

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号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2.00、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号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收),邮编:31112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0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号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妍君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号

邮箱:ir@semitronix.com

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0571-81021261

邮编:31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95,投票简称:广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公司/本人(持股:_______股,股份性质:_______)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号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年月日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股东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注:

、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大致时间,以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安排。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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