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_公司公告_广立微: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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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1095证券简称:广立微公告编号:2025-057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计划在2025年度与泰特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特斯”)、武汉微泰电子有限公司、浙江亿方杭创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外,新增向关联方泰特斯销售软件及服务、测试设备及配件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80.00万元。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所批准的额度外,公司预计2025年度新增与泰特斯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80.00万

元,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定价原则本次新增预计额度2025年预计额度(本次新增后)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泰特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及服务、测试设备及配件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280.00万元280.00万元139.17万元69.3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TITUSCORPORATION(泰特斯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142-18-69883
法定代表人DAEWOOKKIM
公司住所B0208,338,Gwanggyojungang-ro,Suji-gu,Yongin-si,Gyeonggi-do,RepublicofKorea
注册资本14,286万韩元
成立日期2014-03-24
经营范围应用软件出版;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和软件批发。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
总资产29,486,921.16
净资产29,031,837.18
项目2025年1月-6月
营业收入5,436,908.65
净利润1,348,153.29

注:泰特斯记账本位币为韩元,本表按照韩元兑人民币1:0.005263计算。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2024年

月,公司增资参股泰特斯,持有其30%的股权,泰特斯系公司之联营企业。

(四)履约能力分析根据泰特斯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交易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均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标准定价。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和采购产品、提供服务的定价方式,与公司向无关联的第三方采购和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定价方式相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及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前述关联方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关交易按照合同规定的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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