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_公司公告_广立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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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1095证券简称:广立微公告编号:2025-05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在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A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4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确认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史峥、LUMEIJUN(陆梅君)、杨慎知、杨华中、刘军、朱茶芬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5楼F1座”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号”,实际经营地址与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一致。

结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浙江大学签署硅光技术及量测装备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协议的议案》

为了加速构建覆盖硅光芯片设计、制造、测试、良率提升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把握硅光产业生态发展机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浙江大学签署《共建“浙江大学-广立微硅光技术及量测装备联合研发中心”协议》,共同开展晶圆级硅光测试设备、硅光器件良率提升解决方案以及硅光高效量产光电监控方案研发,并建立校企深度融合联动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助力光电子集成电路装备与制造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与浙江大学签署硅光技术及量测装备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披露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重大信息内部披露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授权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结合2025年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

况,公司拟新增与关联方泰特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特斯”)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80.00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广立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测试设备”)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总额2亿元的银行授信,授信期限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满足授信条件的担保方式,将根据协商结果确定: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广立测试设备自有知识产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授信总额。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为广立测试设备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总额2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广立测试设备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广立测试设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其财务状况并控制其经营决策,且目前该子公司运作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诉讼、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14:00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号,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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