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9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51%,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777,300股,下同)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贾飞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0112%。
2、持有公司股份9,3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6%)的董事宋博凡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0021%。
3、持有公司股份38,1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52%)的董事严洪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0088%。
4、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5%)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0103%。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贾飞先生,董事宋博凡女士、严洪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安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贾飞 | 48,908 | 0.0451% |
| 宋博凡 | 9,337 | 0.0086% |
| 严洪兵 | 38,145 | 0.0352% |
| 陈安 | 45,000 | 0.041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 贾飞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12,200 | 0.0112% | 集中竞价 | 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
| 宋博凡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2,300 | 0.0021% | 集中竞价 | 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
| 严洪兵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9,500 | 0.0088% | 集中竞价 | 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
| 陈安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11,200 | 0.0103% | 集中竞价 | 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任何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2、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进行减持。
3、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