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6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2,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3077 万股至184.615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57%至3.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6 年1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6-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3 月23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86,000 股,占公司A 股总股本的1.3334%,最高成交价
为5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1,536,523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