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301098)_公司公告_金埔园林: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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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1098证券简称:金埔园林公告编号:2026-022债券代码:123198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宜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45,067,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4,723,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2,19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85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3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45,029,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98%;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6%;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5%。

2.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朱宽亮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44,73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表决情况:同意1,860,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38%。

2.02选举杜骁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44,73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表决情况:同意1,86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

3.《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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