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关于更换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东方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郑睿先生、温畅先生,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因公司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东方证券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温畅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刘俊清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温畅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郑睿先生和刘俊清先生。公司董事会对温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附:刘俊清先生简历
刘俊清先生为东方证券产业投行总部董事,注册保荐代表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拥有十余年投行工作经验。刘俊清先生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成功完成志高机械IPO、泰鸿万立IPO、光大同创IPO、浙江自然IPO、海晨股份IPO、博俊科技再融资、天成自控再融资、联得装备再融资等股权类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