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_公司公告_何氏眼科: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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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 25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0),原董事会秘书周晋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职 务。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公司总经理何星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星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 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 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由 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 秘书的聘任工作。

董事长何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4-23882921

传真号码:024-2388292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syk.com.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 层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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