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证券简称:何氏眼科公告编号:2026-010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伟、何向东、何星儒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眼健康智能化服务能力,深化眼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广度等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919.30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等。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广州爱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采购智能眼科设备、检测设备、眼健康护理相关产品等 | 市场定价 | 1,200.00 | 99.51 | 1,006.5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广州百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采购光学镜片、硬性接触镜/护理液 | 市场定价 | 1,700.00 | 207.33 | 804.52 | |
| 沈阳倍优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视觉功能训练治疗软件近视防控产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定价 | 100.00 | 10.76 | 86.34 | |
| 沈阳太平洋医疗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眼科手术耗材 | 市场定价 | 117.00 | 16.13 | 109.57 | |
| 辽宁星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市场定价 | 40.00 | 10.00 | 15.00 | |
| 沈阳元初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采购/接受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30.00 | 11.94 | 20.22 | |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委托服务 | 市场定价 | 110.00 | - | 68.54 | |
|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委托服务 | 市场定价 | 90.00 | - | 54.47 | |
| 小计 | 3,387.00 | 355.67 | 2,165.16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技术服务、出租服务器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提供眼视光等临床培训基地之劳务费及教学设施使用费等 | 市场定价 | 450.00 | 0.19 | 444.42 |
|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出租服务器 | 市场定价 | 30.00 | 4.18 | 20.91 | |
| 小计 | 480.00 | 4.37 | 465.33 |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何伟 | 承租房屋 | 市场定价 | 14.00 | - | 14.00 |
| 何向东 | 承租房屋 | 市场定价 | 12.00 | - | 12.00 |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即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广州爱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采购智能眼科设备、检测设备、眼健康护理相关产品等 | 1,006.50 | 1,315.00 | 27.82% | -23.46% | 2025年4月25日《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
| 广州百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采购光学镜片、硬性接触镜护理液 | 804.52 | 1,580.00 | 22.73% | -49.08% |
付丽芳
| 付丽芳 | 承租房屋 | 市场定价 | 18.50 | 18.50 | 6.00 | |
| 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承租房屋 | 市场定价 | 5.00 | 2.00 | - | |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承租房屋 | 市场定价 | 2.80 | - | - | |
| 小计 | 52.30 | 20.50 | 32.00 | |||
| 合计 | 3,919.30 | 380.54 | 2,662.49 | |||
| 沈阳倍优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弱视训练软件等近视防控产品 | 86.34 | 93.00 | 0.93% | -7.16% | |
| 沈阳太平洋医疗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眼科手术耗材 | 109.57 | 104.00 | 1.18% | 5.36% | |
| 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51 | - | 0.87% | - | |
| 辽宁星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00 | 40.00 | 0.82% | -62.50% | |
| 沈阳元初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技术服务 | 20.22 | - | 1.11% | - | |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委托服务 | 68.54 | - | 35.60% | - | |
|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委托服务 | 54.47 | - | 28.29% | -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服务、受让经营性资产负债、租赁服务器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提供眼视光等临床培训基地之劳务费及教学设施使用费;科研项目服务费等 | 444.42 | 500.00 | 40.05% | -11.12% |
| 广州爱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9.43 | 10.00 | 0.85% | -5.70% |
| 沈阳沈河何氏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4.04 | 74.00 | 3.08% | 0.05% | ||
| 受让经营性资产、负债 | |||||||
|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出租服务器 | 20.91 | 28.35 | 1.88% | -26.24% | ||
| 沈阳百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其他业务 | 15.91 | - | 1.43% | - | ||
| 沈阳共兴博雅现代后勤有限公司 | 销售固定资产 | 0.26 | - | 0.09% | - | ||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销售固定资产 | 3.43 | - | 0.15% | - | ||
| 董监高及其实控人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30.74 | - | 0.03% | - | ||
| 向关联人租赁、出租房屋 | 何伟 | 承租房屋 | 14.00 | 14.00 | 0.27% | 0% | |
| 何向东 | 承租房屋 | 12.00 | 12.00 | 0.23% | 0% | ||
| 付丽芳 | 承租房屋 | 6.00 | 15.00 | 0.12% | -60.00% | ||
| 关联方代付款项 | 辽宁爱之光防盲基金会 | 关联方代付公司医疗款、眼镜款等 | 58.32 | - | 0.05% | - | |
| 合计 | 2,859.13 | 3,785.35 | - | -24.57%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基于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情况对可能发生的业务金额上限做出的初步预测,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变化、关联方的业务规划等适时进行调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受公司及关联方双方业务发展、市场情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 | 经营范围 |
| 1 | 广州爱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凤桐直街10号501房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龚琪 | 120.5257万元人民币 |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化妆品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照明器具销售;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通信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软件开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 |
| 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 | ||||||
| 2 | 广州百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凤桐直街10号501房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王连嵩 | 737.1917万元人民币 |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眼镜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进出口代理 |
| 3 | 沈阳倍优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受同一实控人 | 何伟 | 10万元人民币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浑南区泗水街66号 | 控制的企业 |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科普宣传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灯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4 | 沈阳太平洋医疗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沈阳市新城子区道义镇五台子村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何伟 | 52.9035万元人民币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5 | 辽宁星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6-23号305室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王卓实 | 100万元 | 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6 | 沈阳元初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77-3号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何伟 | 331.4286万元人民币 |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7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6号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何伟 | 9800万元人民币 | 普通本科教育 |
| 8 |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广州市黄埔区凤桐直街10号201房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龚琪 | 1000万元人民币 | 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眼健康产业技术研发、眼镜类产品研发;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
| 9 | 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6号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何向东 | 1543.75万元人民币 | 眼科药品生产、销售、研发;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研发;预包装食品、保健品销售;医疗器械、医疗设备销售、租赁、维修;电子产品维修;办公设备、通讯器材、照相器材、机械电子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0 | 何伟 | 不适用 | ||||
| 11 | 何向东 | 不适用 | ||||
| 12 | 付丽芳 | 不适用 | ||||
(二)关联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收支结余 | |||||
| 1 | 广州爱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4,937.48 | 14,820.21 | 3,344.48 | 354.26 |
| 2 | 广州百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503.02 | 3,441.86 | 666.48 | 229.62 |
| 3 | 沈阳倍优科技有限公司 | 155.88 | -241.79 | 206.97 | 75.10 |
| 4 | 沈阳太平洋医疗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1,452.24 | 1,291.08 | 578.37 | 141.57 |
| 5 | 辽宁星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241.32 | 150.84 | 14.85 | -25.47 |
| 6 | 沈阳元初科技有限公司 | 1,299.61 | 1,182.03 | 20.02 | -131.54 |
| 7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90,173.91 | 55,829.40 | 34,910.09 | 2,033.34 |
| 8 |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3,690.91 | 1,062.83 | 2,058.43 | 69.10 |
| 9 | 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5,414.17 | -14,129.35 | 3.99 | -877.39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爱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百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沈阳倍优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太平洋医疗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辽宁星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元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及付丽芳女士共同控制的企业。辽宁何氏医学院为何伟先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为辽宁何氏医学院及其下属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付丽芳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认为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发生,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依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