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301107)_公司公告_瑜欣电子: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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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2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 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1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6 年1 月14 日至2026 年1 月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6 年1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了《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1 月30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2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以2026 年2 月27 日为授予日,以23.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 名激励对象授予100.8026 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94 人调整为 92 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不变,仍为100.8026 万股限制性股 票。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人数由94 人调整为92 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在其他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不变, 仍为10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 事项出具的结论性法律意见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 予日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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