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57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5 年4 月22 日、2025 年4 月30 日和2025 年5 月6 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 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回购股份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2025 年5 月26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6 月17 日。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和《回购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 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57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1.19 元/股(含);回购 数量由6,542,362 股至9,813,542 股调整为9,438,415 股至14,157,621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6 月17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个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股份数量为11,045,53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 比例为1.40%,最高成交价为16.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69,241,196.0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 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