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110证券简称:青木科技公告编号:
2025-05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号),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
6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166.67万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1.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3-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407.43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95.5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11.86万元。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78,829.77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059.27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活期余额为20,059.27万元。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95,111.24 |
| 加:收入利息净额 | 3,777.80 |
| 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 | 78,829.77 |
| 其中: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 65,662.03 |
| 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167.73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 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0,059.27 |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 0.00 |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 | 20,059.27 |
注:上表系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2025年
月
日记载的账户情况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及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启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广州允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兴业证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源(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源投资”)以及青源投资全资子公司浙江青丰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就“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20,059.2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资金用途 | 期末余额 |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078801000001767 | 活期存款 | 0.00 |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629227950050 | 活期存款 | 0.75 |
| 广州启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629-291337-050 | 活期存款 | 0.24 |
| 广州允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629-261058-050 | 活期存款 | 0.00 |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 | 120906668110112 | 活期存款 | 0.03 |
| 支行 | ||||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078801400002247 | 活期存款 | 13,395.98 |
| 青源(广州)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078801200002248 | 活期存款 | 0.06 |
| 浙江青丰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078801900002249 | 活期存款 | 1,463.60 |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 120906668110109 | 活期存款 | 5,198.61 |
| 小计 | 20,059.27 | |||
| 现金管理余额 | 0.00 | |||
| 合计 | 20,059.27 | |||
注:上表系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2025年
月
日记载的账户情况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1,444.5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之
前,公司已将1,455.8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等)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户用于永久补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709.3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将2,711.8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等)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户用于永久补流。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之前,公司已将该超募资金9,000万元转入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中“场地费用”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95.50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17,863.17万元合计40,958.67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本报告期内,仓储物
流中心项目投入金额6,093.46万元,累计已投入金额27,295.45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059.27万元,其中20,059.27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中“场地费用”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95.50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17,863.17万元合计40,958.67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子公司出纳人员因操作失误,误将一笔105.00万元的业务支出,从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原计划产生节余)中
支付。公司发现后,已及时将该笔资金全额转回至原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事件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构成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并将持续定期自查,后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5,111.2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07.43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829.77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958.67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3.06%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29,099.90 | 9,085.10 | 0.00 | 8,445.96 | 100.00%1 | 2024年3月12日 | / | 否 | 否 |
| 2.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 | 是 | 14,988.05 | 11,907.35 | 221.75 | 10,956.88 | 100.00%2 | 2025年3月31日 | / | 否 | 否 |
| 3.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 是 | 9,880.05 | 9,880.05 | 380.36 | 8,894.36 | 100.00%3 | 2025年3月31日 | / | 否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69.38 | 100.69% | / | / | 不适用 | 否 |
| 5.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 否 | 40,958.67 | 6,093.46 | 27,295.45 | 66.64% | 2026年3月22日 | / | 否 | 否 | |
| 6.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2,711.86 | 4,167.74 | 不适用 | 否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3,968.00 | 81,831.17 | 9,407.43 | 69,829.77 |
本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前结项。具体情况详见“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内结项。具体情况详见“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内结项。具体情况详见“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9,000.00 | 9,000.00 | 0.00 | 9,000.00 | 100 | / | / | / | /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是 | 22,143.24 | 4,280.07 | 0 | 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1,143.24 | 13,280.07 | 0.00 | 9,000.00 | / | / | / | / | / |
| 合计 | 95,111.24 | 95,111.24 | 9,407.43 | 78,829.77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中“场地费用”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95.50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17,863.17万元合计40,958.67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中“场地费用”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95.50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17,863.17万元合计40,958.67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并于2023年3月7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将“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03月31日,并于2024年1月11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2,024.50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63.83万元,合计12,688.33万元。公司已完成了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中“场地费用”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95.50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17,863.17万元合计40,958.67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059.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以现金管理形式存放的金额为0.00万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的金额为20,059.27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子公司出纳人员因操作失误,误将一笔105.00万元的业务支出,从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原计划产生节余)中支付。公司发现后,已及时将该笔资金全额转回至原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事件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构成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并将持续定期自查,后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上表系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2025年
月
日记载的账户情况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9,085.10 | 0.00 | 8,445.96 | 100.00%4 | 2024-3-12 | / | 不适用 | 否 |
| 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 | 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 | 11,907.35 | 221.75 | 10,956.88 | 100.00%5 | 2025-3-31 | / | 不适用 | 否 |
| 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 | 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 | 9,880.05 | 380.36 | 8,894.36 | 100.00%6 | 2025-3-31 | / | 不适用 | 否 |
| 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 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超募资金 | 40,958.67 | 6,093.46 | 27,295.45 | 66.64% | 2026-3-22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71,831.17 | 6,695.57 | 55,592.65 | - | - | - | - | - |
本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前结项。具体情况详见“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内结项。具体情况详见“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内结项。具体情况详见“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将“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