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301110)_公司公告_青木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青木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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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青木科技股票代码:301110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吕斌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3601房一致行动人1: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浦路265号一层108室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3601房

一致行动人

:卢彬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

号3601房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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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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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第七节备查文件......................................................................................................-13-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附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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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青木科技、上市公司、公司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斌
一致行动人1、允宜合伙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2卢彬
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1和一致行动人2的合称
本报告、本报告书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吕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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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吕斌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07231981********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

号3601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一致行动人1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浦路265号一层108室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7日
经营期限2015年7月27日至2035年7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74529627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36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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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致行动人1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吕斌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一致行动人

的基本信息:

姓名:卢彬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3821983********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3601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吕斌先生、卢彬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允宜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吕斌先生。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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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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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允宜合伙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计划外,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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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斌持有公司股份19,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5%,一致行动人

允宜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9.08%,一致行动人

卢彬持有公司股份13,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4.9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吕斌持有公司股份19,38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4%,一致行动人1允宜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08%,一致行动人2卢彬持有公司股份13,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9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64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斌先生于2025年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46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吕斌大宗交易2025年12月29日59.6846.410.50
合计-59.6846.410.50

上述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吕斌持有股份1,984.50021.451,938.09020.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6.1255.36449.71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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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股份1,488.37516.081,488.37516.08
卢彬持有股份1,386.00014.981,386.00014.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6.5003.74346.5003.74
有限售条件股份1,039.50011.231,039.50011.23
允宜合伙持有股份840.0009.08840.0009.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40.0009.08840.0009.0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4,210.50045.504,164.0904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82.62518.181,636.21517.68
有限售条件股份2,527.87527.312,527.87527.31

注:表中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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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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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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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以上备查文件备置于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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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吕斌

一致行动人1(盖章):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吕斌

一致行动人2(签字):

卢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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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吕斌

一致行动人1(盖章):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吕斌

一致行动人

(签字):

卢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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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木科技股票代码301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吕斌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3601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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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斌持有公司股份19,845,000股,一致行动人卢彬持有公司股份13,860,000股,一致行动人允宜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400,000股。持股比例:吕斌持股比例为21.45%,卢彬持股比例为14.98%,允宜合伙持股比例为9.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吕斌减少464,100股变动比例:吕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少比例为0.5%变动后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斌持有公司股份19,380,900股,一致行动人卢彬持有公司股份13,860,000股,一致行动人允宜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400,0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吕斌持股比例为20.94%,卢彬持股比例为14.98%,允宜合伙持股比例为9.0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2月29日方式: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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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计划外,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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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吕斌

一致行动人1(盖章):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吕斌

一致行动人

(签字):

卢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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