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_公司公告_恒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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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公司股东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江投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湘江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湘江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集中竞价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46元/股600,0000.54%
公司19日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股份8,260,0007.50%7,660,0006.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60,0007.50%7,660,0006.9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湘江投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湘江投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同时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湘江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湘江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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