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证券简称:新特电气公告编号:2025-05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或冲回减值损失,合并报表层面最终核算结果为计提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20,588.55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提项目
| 计提项目 | 2025年1-6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 | 9,691,632.42 |
| 应收票据 | -1,212,250.62 | |
| 其他应收款 | -61,257.69 |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 | 602,464.44 |
| 合计 | 9,020,588.55 |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分类如下: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项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个别认定法,对纳入合并报表内的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净值不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根据此类应收款项实际损失为零的情况,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00 | 5.00 |
| 1-2年 | 15.00 | 15.00 |
| 2-3年 | 50.00 | 50.00 |
| 3-4年 | 100.00 | 100.00 |
| 4-5年 | 100.00 | 10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
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二)对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款项”组合划分相同 |
(三)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020,588.55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020,588.5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