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_公司公告_新特电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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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

日、2025年

日、2025年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宗宝峰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

3%。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异动期间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已预约2025年10月29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相关业绩预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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