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_公司公告_新特电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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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

301120证券简称:新特电气公告编号:

2025-060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宗宝峰先生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292,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宗宝峰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3%。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新华都特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上述股东于近期通过集中竞价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33,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

2.43%;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至今,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由213,325,725股变动为204,292,632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7.43%减至5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谭勇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宗丽丽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李淑芹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宗宝峰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10月21日
权益变动过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87,000股;宗丽丽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72,093股;李淑芹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1,900股;宗宝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100股;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033,093股,持股数量由213,325,725股减少至204,292,632股,持股比例由57.43%变动为5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新特电气股票代码301120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变动股数(万股)变动比例
A股903.30932.43%
合计903.30932.4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公司发行新股、股份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归属/授予、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公司发行的新股)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谭勇合计持有股份20,225.947554.4554.5019,677.247552.9853.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56.486913.6113.634,507.786912.1412.15
有限售条件股份15,169.460640.8440.8815,169.460640.8440.88
宗丽丽合计持有股份854.252.302.30607.04071.631.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54.252.302.30607.04071.631.6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
李淑芹合计持有股份185.6250.500.5089.43500.240.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5.6250.500.5089.43500.240.24
有限售条0.000.000.000.00000.000.00
件股份
宗宝峰合计持有股份66.750.180.1855.54000.150.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68750.040.045.47750.01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50.06250.130.1350.06250.130.13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1,332.572557.4357.4920,429.263255.0055.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113.049416.4616.475,209.740114.0314.04
有限售条件股份15,219.523140.9741.0115,219.523140.9741.01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71,441,05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总股本为355,05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本为371,086,005股。2: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本次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文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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