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301121)_公司公告_紫建电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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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121证券简称:紫建电子公告编号:2025-045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6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0.0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1.0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987,856.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3,965,828.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67,022,027.2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验字[2022]00048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00元;

(2)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17,432,996.7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6,545,476.81元;(3)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归还。扣除上述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70,476,550.45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的

利息收入净增加额31,534,946.26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502,011,496.7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分别与五家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123912575210606317,859,800.00201,637,031.03活期存款
12391277841000065,915,780.08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12391257521050170,218,100.0041,954.11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州支行营业室310001732920037118150,000,000.006,238.79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3144010104001672150,000,000.007,194.82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8111201012200547133505,709,445.741,917,497.09活期存款
81112011118007260752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64164369432,485,800.79活期存款
合计-993,787,345.74502,011,496.7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6,545,476.81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5年2月2026年2月

2、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5年8月2026年8月
实施主体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实施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工业园区4号楼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M6地块

注: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年9月1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款项尚未归还。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资金11,532.14万元。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亿元。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67,022,027.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432,996.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6,545,476.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317,859,800.00317,859,800.00---2026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2.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0,218,100.0070,218,100.004,689,858.5440,802,338.5658.112026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88,077,900.00488,077,900.004,689,858.54140,802,338.56-----
超募资金投向
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115,321,400.00115,321,400.0012,743,138.2512,743,138.2511.052026年10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43,000,000.00143,000,000.00143,000,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220,622,727.26220,622,727.2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78,944,127.26478,944,127.2612,743,138.25155,743,138.25-----
合计-967,022,027.26967,022,027.2617,432,996.79296,545,476.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处于建设阶段,预计2026年10月竣工投产,暂未产生项目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2)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亿元。(4)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5)部分超募用于临时补流以及进行现金管理,其他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M6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亿元。(3)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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