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紫建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0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987,8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3,965,828.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022,027.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验字第000488号《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已投金额(截至2025年9月30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 1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 31,785.98 | 31,785.98 | 0.00 | 31,785.98 |
| 2 |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21.81 | 7,021.81 | 4,724.37 | 2,297.44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 合计 | - | 48,807.79 | 48,807.79 | 14,724.37 | 34,083.42 |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超募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
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资金11,532.14万元。
扣除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4,294.1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如遇募投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0%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00万元/年。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紫建电子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周启云 | 谢丰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