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3证券简称:奕东电子公告编号:2025-042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玉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157,640,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7,183,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8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4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4%。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8名,代表股份4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人,代表股份4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460,0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7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2,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390%;反对1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22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2%。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460,0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7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390%;反对1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22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2%。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459,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2%;反对1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637%;反对1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98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2%。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7,459,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7%;反对17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171%;反对17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4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459,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7%;反对17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171%;反对17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4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2%。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459,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6%;反对17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733%;反对17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47%;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小康律师、李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