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_公司公告_腾亚精工: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签署定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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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签署定金合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301125证券简称:腾亚精工公告编号:2025-071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签署定金合同的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签署定金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TOUATECHNOLOGY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VietnamTouaTechnologyCompanyLimite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越南公司”)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与V.P.S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V.P.S”)签署《定金合同》,拟向其租赁位于越南同奈省仁泽县仁富仁泽

工业区

号路的厂房、办公楼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拓展国际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新加坡公司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越南公司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

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及运营境外公司、厂房建设、设备采购、铺底流动资金等,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批准金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相关的登记备案、境外公司的设立及资产购置、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中介机构的聘请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签署定金合同的议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尚需经过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拟设越南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越南腾亚科技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VietnamTouaTechnologyCompanyLimited.

3、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4、注册地址:越南同奈省仁泽县仁富仁泽2工业区8号路

5、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持有100%股权

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经营范围:庭院机器人制造(包括割草机器人、泳池清洁机器人)、庭院机器人制造销售、电动工具制造、电动工具销售。

上述信息最终以越南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V.P.SCOMPANYLIMITED

承租方(乙方):新加坡腾亚科技有限公司(TOUATECHNOLOGYPTE.LTD.)

押金付款方(丙方):亚德凯香港有限公司(YARDCAREHONGKONGLIMITED)

1、新加坡公司向V.P.S租赁位于越南同奈省仁泽县仁富仁泽2工业区8号

路的厂房、办公楼等,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建筑面积为12,897.02平方米。

2、租赁期限第一阶段:厂房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5年11月1日至2030年11月1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期满后,乙方有权继续承租厂房五年,但须在第一阶段合同期满前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租金与押金租金为63,840.15美元/月(含10%增值税及工业区管理费),租金每五年上调10%。押金为6个月厂房及设备租金,金额为383,040.90美元。

乙方的安装准备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在此期间乙方无需支付厂房租金。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乙方无论是否取得投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均应签订正式租房合同并按时缴纳房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注册公司除外)。

4、付款安排

押金:第一期:双方签署本文件后,乙方须于15日内支付押金总额50%(乙方承诺于2025年10月1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不少于95,000美元);第二期: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乙方须于10日内完成剩余押金的支付,并同时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鉴于乙方正在办理出口投资登记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政策等原因,暂由丙方代乙方支付本合同中的押金和房租。2025年12月1日之后,若乙方尚未完成在越南设立公司之手续,但仍有继续承租之需求,则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押金及首月租金。

租金:按月支付,须在每期的前10日内转账至甲方账户。

5、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而双方未按规定续约;

(2)当发生本合同所述之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和/或出租无法继续履行;

(3)出租厂房因任何原因被毁坏;

(4)如任一方欲提前终止合同,须至少提前六个月通知另一方,并须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则须退还保证金,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一笔金额,该金额等同于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将丧失押金。

6、违约与赔偿

(1)若乙方将租赁厂房用于非约定用途、非设计功能和/或实施本合同所述之禁止行为,则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如任一方违反土地使用者的义务,导致国家收回土地,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3)任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直接、实际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4)在支付第二期押金之前,如甲方未能提供完整资料或所提供资料存在错误,导致乙方在公司注册、改造、修缮等过程中出现延误的,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厂房租金,减免期限以实际延误时间为准。

7、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无效,争议将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越南现行法律解决。法院的最终裁决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海外客户多方面需求,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全球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降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依托越南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境外拓展,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逐步落地,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保障客户供应链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核准审批以及实施进度均存在

不确定性。

2、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投资事项可能面对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

3、该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排除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的可能性。若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则受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融资成本变动的风险。

4、本次签署的定金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对方无法履行承诺、相关机构不予办理公司登记、单方面解除协议等情形,导致本次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定金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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