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_公司公告_腾亚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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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9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5年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德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名,实际出席董事

名(其中独立董事王兴松先生、檀国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签署定金合同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拓展国际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TOUATECHNOLOGY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VietnamTouaTechnologyCompanyLimite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越南公司”)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

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及运营境外公司、厂房建设、设备采购、铺底流动资金等,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批准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相关的登记备案、境外公司的设立及资产购置、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中介机构的聘请

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时,新加坡公司拟与V.P.S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V.P.S”)签署《定金合同》,向其租赁位于越南同奈省仁泽县仁富仁泽2工业区8号路的厂房、办公楼等,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建筑面积为12,897.02平方米,第一期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为63,840.15美元/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签署定金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关联方代付定金合同相关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定金合同约定,新加坡公司需分阶段向V.P.S支付押金和租金,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对外直接投资(ODI)审批手续,资金暂未就位,暂时无法直接向V.P.S支付上述款项,故新加坡公司与关联方亚德凯香港有限公司(YARDCAREHONGKONGLIMITED)(以下简称“亚德凯”)签署《代付款协议》,委托其代为向V.P.S支付押金和租金,代付总金额为446,881.05美元。

鉴于亚德凯为南京腾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器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亚集团”)持有南京机器人30.3659%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持有南京机器人

18.2951%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李梦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南京冠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京机器人14.796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亚德凯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代付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德斌先生、李梦先生、乐清勇先生、徐家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委托关联方代付定金合同相关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孙德斌先生、李梦先生、乐清勇先生、徐家林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代付定金合同相关款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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