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董事刘刚先生、游向阳先生、左文广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报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发放标准
、公司总经理的薪酬上限为税前人民币
万元/年;
2、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的薪酬上限为税前人民币85万元/年;
3、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薪酬上限为税前人民币85万元/年;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薪酬上限为税前人民币
万元/年。
四、其他规定
、上述报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接替原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自动匹配原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相关薪酬,另行审议通过的除外。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