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证券简称:西点药业公告编号:2025-062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25,960,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4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7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2,49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3,34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2,49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6%。
3、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设有6项子议案,对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5,92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0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4%;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8%;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2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25,92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0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4%;反对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9%;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3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5,9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0%;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8%;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4%;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4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5,94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6%;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7%;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5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25,92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0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3%;反对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6审议通过《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25,94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5%;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杜羽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