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301150)_公司公告_中一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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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7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晓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261.5260万股调整为

336.7705万股(不足

股部分已四舍五入,下同),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69.416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67.3541万股;授予价格由

11.46元/股调整为

8.90元/股。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913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65.5251万股(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97人调整为95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世国先生、蔡利涛先生、王普龙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11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8.9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67.3541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世国先生、蔡利涛先生、王普龙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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