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_公司公告_天力锂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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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152证券简称:天力锂能公告编号:2025-079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7.00元,共计募集资金173,8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115.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7,734.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1.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5,033.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55,033.16
截至期初累计发项目投入B171,18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序号金额
生额暂时补充流动资金B275,659.85
购买理财产品B3
利息收入净额B42,170.99
股票回购B510,005.0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530.99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C2310.00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C311,738.0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C46,257.04
购买理财产品C5
赎回理财产品C6
利息收入净额C72.09
股票回购C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76,711.9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D2=B2+C2-C364,231.8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D3=C46,257.04
利息收入净额D4=B4+C72,173.08
股票回购D5=B5+C810,005.0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D50.4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0.41
差异G=E-F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力)、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力)、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循环)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天力、四川天力、天力循环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81111010127015233334114.93
安徽天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13050161192001986300
合计4144.93

注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人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下属支行,其签署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名义对外签署。

注2:四川天力银行账号为11710078801700002068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7月1日已注销;公司银行账号为53770188000061836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5年6月4日已注销;天力循环银行账号为371909278210336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5年6月12日已注销。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277,950,772.37元。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4,231.84万元。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5年4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同意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

30日,其中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分别为5,995.03万元、262.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投资年产一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7亿元投资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个项目投入及进展情况详见附表列示明细。

2、经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105.84万元。

3、经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10,005.57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1月7日注销。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预计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难以实现当时市场环境下进行的可行性分析,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终止,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出售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当前阶段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资产出售已完成。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5,033.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530.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711.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62,845.3462,845.34110.002,465.433.9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20,800.3220,800.324,108.0215,205.2573.10%2023年12月-4,509.1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3,645.6683,645.664,218.0217,670.68-4,509.13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38,732.95039,118.17100.99%2023年12月-12,272.85
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20,000.001,312.9719,923.199.62%2023年6月-29,660.4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8,732.951,312.9759,041.27-41,933.27
合计83,645.66142,378.615,530.9976,711.95-46,442.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于2023年均已转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故暂未达到预定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预计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难以实现当时市场环境下进行的可行性分析,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终止,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出售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当前阶段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资产出售已完成。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经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投资年产一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7亿元投资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个项目投入及进展情况详见上表列示明细;经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105.84万元。经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10,005.57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1月7日注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55,954.72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6,135,200.00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6,720,754.7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50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277,950,772.37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4,231.8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经2025年4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其中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分别为5,995.03万元、262.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结余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及设备质保金未到期未支付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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