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_公司公告_天力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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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

301152证券简称:天力锂能公告编号:

2025-089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材料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936,907股,持股比例为

4.99992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公司股东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87,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374,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新材料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新材料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8,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478277%下降至4.999921%,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其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1月5日-7日32.95-34.8833.6356.800.478356%
大宗交易-----
合计56.800.47835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三号双创服务中心416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
权益变动过程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材料基金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于2025年11月5日至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835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78277%下降至4.999921%,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其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天力锂能股票代码301152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56.800.478356
合计56.800.47835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公司股东新材料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87,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374,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新材料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新材料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新材料基金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材料基金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新材料基金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新材料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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