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_公司公告_中科江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中科江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6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科江南股票代码:3011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3号2幢2层2207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科江南、公司、上市公司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众志软科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众志软科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5%。本次权益变动后众志软科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0.85%下降至1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比例“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元、万元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091860574L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宏梅
出资额贰佰玖拾壹万贰仟零壹拾玖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3号2幢2层22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
通讯方式022-821601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身份证件号码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周宏梅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110108********中国人力资源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科江南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和直接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持有公司股份40,408,6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45%)的大股东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志软科”)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04,3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股份的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85%下降至1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拥有权益的股份名称股票种类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科江南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持有股份38,285,65710.8535,285,1571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285,65710.8535,285,157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8),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2,1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1.45%下降至

10.85%。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是按照已披露的计划进行,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交易期间交易方向交易方式交易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5年10月卖出集中竞价18000022.100-22.403
大宗交易--
2025年11月卖出集中竞价156500021.040-22.503
大宗交易40800019.330-19.700
2025年12月卖出集中竞价98460019.170-20.260
大宗交易198590018.310

除上述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宏梅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6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地址: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82658093;

3、联系人:张驰。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宏梅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
股票简称中科江南股票代码3011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3号2幢2层2207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8,285,657股持股比例:10.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3,000,500股变动比例:0.85%变动后持股数量:35,285,157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5日变动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注: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数量下降、持股比例下降,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众志软科持有的公司股份2,1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宏梅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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