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已于2026 年03 月09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 年03 月13 日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 际出席董事8 名,其中杨典宣、徐新民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李明星委托 王文义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冬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运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03 月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此次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锌能源”)向 东莞大锌能源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关资产业经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评估报告,因此董事会同意华锌能源以51,413,857.96 元(含增值税)购 买相关资产。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03 月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购买资产 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部分资产 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3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