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301159)_公司公告_三维天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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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5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5: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三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45,177,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0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5,056,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4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12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5,14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4%;反对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652%;反对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20%;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建海律师与张子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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