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162证券简称:国能日新公告编号:
2025-094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 | 张金华 | 2007年 | 2007年 | 2011年 | 2025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但杰 | 2018年 | 2013年 | 2016年 | 2025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张金海 | 2000年 | 2003年 | 2012年 | 2025年 |
①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年-2023年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年-2024年 |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年 |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年 | 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3年 |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 |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②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但杰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4年度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2年度 | 西安万德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2—2023年度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3年度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③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海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2023年度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2-2023年度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4年度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4年度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
